圆明园敷春堂玉玺英国被拍卖

日期:2011-06-24  来源:宝玉石周刊   作者: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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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圆明园学术委员会委员刘阳发表博文称,圆明园敷春堂玉玺在欧洲被拍卖。据刘阳特意从欧洲订购的拍卖目录显示,这方敷春堂玉玺是编号为90的一件拍品,其全名为“清嘉庆‘敷春堂宝’御宝交龙钮灰玉玺”(简称“敷春堂玉玺”)。玉玺底侧印有“敷春堂宝”几个大字,上方则盘踞着玉龙。


敷春堂玉玺

      经英国伦敦佳士得拍卖行工作人员证实,这方敷春堂玉玺的确曾在5月10日的春季拍卖会上被拍卖,但并不是当场被拍,而是拍卖会结束后被私下拍得。工作人员并未透露买家身份,但由于买家是联系拍卖行中文部进行交易,因此玉玺很可能为亚洲人所购得。玉玺起拍价为40万至60万英镑(约合人民币420万至630万元),但最终成交价格并不知晓。

      据了解,这方玉玺表面看有受过高温火烤的痕迹,因此,极有可能是英法联军入侵圆明园时掠夺走的文物。刘阳表示,已知的圆明园文物并不多,绮春园的文物更少,也正因如此,这方玉玺除了文物价值外,也多了一层历史价值,对研究圆明园的文物情况也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律师表示:法律上很难认定为被掠夺赃物
     
      曾于2009年作为中国律师团代表赴巴黎追索圆明园铜兽首的刘洋律师表示,此次拍卖的玉玺与之前的兽首有很大不同。兽首属于“不动产”的一部分,可以认定兽首是被侵略者损坏并抢走的,在法庭上证据力度很强。玉玺则属于“动产”范围,因此它可以被赠与、交换,甚至有可能被人偷带出圆明园,这些可能性都导致在法律上很难认定它是被掠夺的,缺乏证据。

圆明园态度:坚决反对拍卖海外流失文物  

      圆明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坚决反对拍卖海外流失文物,圆明园文物属于中国,理应归还中国。拍卖会助长文物价格虚高,对于文物的保护与展示有很大副作用。早在2009年拍卖兽首的时候,园方已经表明立场,拍卖被掠夺的文物等于第二次掠夺,不应该帮助侵略者销赃。

      但圆明园很难单凭一己之力阻止海外拍卖行为。去年10月18日,圆明园在罹劫150周年纪念日时向全球发出倡议书,呼吁共同抵制拍卖、交易圆明园文物等活动。但时至今日,园方尚未收到回归文物。而在此期间,圆明园文物拍卖接连发生。目前,园方只能不断收集线索,建立一个圆明园文物线索库。

      2009年2月24日,在鼠首、兔首走上拍场之际,国家文物局和圆明园管理方都发表了反对声明。今年2月24日,国家文物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全国文物拍卖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时强调,被盗窃、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等九类文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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