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国石杯和田玉玉雕作品精品展评会的通知

日期:2009-03-10  来源:新疆宝协   作者:新疆宝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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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国石杯和田玉玉雕作品精品展评会的通知
新宝协(2009)第04号

各单位会员、玉雕工作者: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疆玉雕业的发展和提高,今年继续举办国石杯和田玉玉雕作品精品展评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范围
1、凡是和田玉玉雕作品精品均可参加展示;
2、参展作品没有产权争议;
3、参展作品的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现内容健康向上,在材质、体裁、创意、做工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能体现新疆当今玉雕艺术的发展水平;
4、 已获国家级奖励的作品可参加展示,但不参加评奖。
二、参展作品所需资料
1、作品文字简介一份,包括名称、材质、尺寸、设计者、制作者、作品说明(如作品内容、典故、设计意图、用材特点、寓意等);
2、提供参展作品 9X12cm 照片两张(参展作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资料不合格者,将取消参展资格);
三、展示和时间安排
1、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在全疆征集作品(2009年3月10日--7月15日);
2、展示入选作品,按参展要求,备齐各项资料后,由筹备组统一布展。
3、展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评奖:由评审组根据作品的选材、设计风格、做工以及其艺术性,进行评定,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第八届“天工奖”评选。
四、奖项的设立:设四个奖项
1、金奖
2、银奖
3、铜奖
4、优秀作品奖
五、组织领导:成立三个组
    1、领导小组:由宝协主要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全面的组织领导工作。
2、筹备组:由主要企业和宝协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展品征集,展馆布置及展品保管等具体事项。
3、评审组:由有关专家及玉雕大师组成,主要负责评奖,并对有代表性的作品进行点评。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会员积极组织和推荐作品参展,要求新疆玉雕大师和玉雕工艺师人人有作品参展。
2、参加展示者,每件作品收取一定的参展费,该费用作为展馆布置、保安和宣传使用。
3、展示期间请各玉雕企业组织员工观摩学习。
4、为扩大宣传面,除宝协在有关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外,请各会员单位通过自己的渠道积极宣传,争取更多的和田玉爱好者前来参观.

                                                            新疆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
                                                                二00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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